中国自古以来以农立国,其农耕文明源远流长、灿烂辉煌。无论历史维度、当下发展还是未来布局,农村繁荣、农业兴旺、农民安定是关乎国家发展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。早在大革命时期,毛泽东就指出,“农民是中国无产阶级的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”。1936年,他在延安会见美国作家埃德加·斯诺时说到,“谁赢得了农民,谁就会赢得了中国,谁解决土地问题,谁就会赢得农民”。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,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,“充分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,把为广大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,致力于使农民从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解放出来”。中国的革命与建设的历程,始终坚持扎根农村、依靠农民、反哺农业。

2025年11月3日,广东省茂名市,游客在高州古丁梯田稻田打卡拍照
2025年12月29—30日,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。习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,指出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做好“三农”工作至关重要,要“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、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、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”。“十五五”时期是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,也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攻坚阶段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(以下简称《建议》)以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,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”为目标,明确把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。深入贯彻落实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,推动乡村产业、乡村人才、乡村文化、乡村生态、乡村组织“五个振兴”协同发力,对于补强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、缩小城乡差距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。
乡村振兴的战略定位
《建议》指出,“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成色”。中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,乡村人口规模依然庞大,农业基础地位不可动摇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将乡村振兴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,正是基于“农业是立国之本,强国之基”的深刻认知。实践证明,只有实现乡村全面振兴,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,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,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,才能真正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根基,确保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。
当前,中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多重挑战:资源要素约束日益趋紧、农业技术短板亟待补齐、脱贫地区基础依然薄弱、部分群众返贫致贫风险长期存在。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,粮食安全、产业链安全已成为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议题。《建议》强调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正是要通过乡村振兴筑牢粮食安全底线、增强农业农村发展韧性,让乡村成为应对外部风险的“压舱石”和 “稳定器”,为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坚实保障。
长期以来,城乡二元结构导致资源配置失衡,城乡发展差距依然明显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,就是要通过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、建设、管护,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乡村振兴并非孤立发展,而是与城市发展密切相连、协同推进的有机整体。通过打通城乡要素流动通道,推动人才、技术、资本等资源向乡村倾斜,实现城乡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。这不仅能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,更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,形成城乡互促、双向赋能的良性发展格局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
2025年9月10日,新疆吐鲁番葡萄沟景区,“网红村民”吾买尔·热西提在自家院子里摘葡萄
乡村振兴的重要遵循
办好中国的事情,关键在党,办好中国农村的事情,亦是关键在党。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振兴各方面、全过程,健全中央统筹、省负总责、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,将乡村振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时间表、路线图、责任人,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、见行见效。
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,更是受益者。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保障农民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完善“自治、法治、德治”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实现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力、融合共治,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,不可能一蹴而就。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,尊重客观实际,循序渐进,久久为功,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,一年接着一年干,积小胜为大成。《建议》强调,“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,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”。新质生产力的本质是生产力的质变跃升,具有科技含量高、创新驱动强、发展模式“绿色”、产业融合深、发展后劲足等特征,是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产力形态。具体到乡村振兴,需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,优化组合先进生产要素,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,推动农业农村从传统生产模式向高效、绿色、智能、融合方向转型。
乡村振兴涉及方方面面,需要各部门、各地区协同发力、密切配合。要加强部门协作,统筹推进乡村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、组织振兴,形成政策协同、资源整合、力量集中的工作格局;深化区域协作,推动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开展产业合作、人才交流、技术支持,实现优势互补、共同发展;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,构建政府、市场、社会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,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。

2025年4月28日,浙江省湖州市,长兴县泗安镇中心幼儿园志愿者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帮果农销售樱桃
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
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,习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,要统筹谋划,科学推进,并为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五个具体路径,即推动乡村产业振兴、乡村人才振兴、乡村文化振兴、乡村生态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。
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引擎,更是农民稳定增收的根本保障。没有兴旺的产业,乡村振兴便失去了经济支撑,农民生活富裕也就无从谈起。产业振兴的关键在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:第一产业层面,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,稳定粮食播种面积,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,发展现代设施农业,推动农业生产全环节升级;第二产业层面,延长农业产业链,支持农产品初加工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,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集群,大幅提升农产品附加值;第三产业层面,激活乡村多元价值,推动农业与旅游、文化、康养、电商等业态深度融合,发展乡村旅游、休闲采摘、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,构建“农业 +”的产业发展新模式。通过健全乡村产业体系,形成 “一产强、二产优、三产活”的发展格局,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,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。
人才是乡村振兴的智力支撑,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人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乡村振兴,人才是关键。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,突破制约乡村振兴的瓶颈,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。人才振兴需依托“本土培育+外部引进”的双向发力机制。本土人才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,要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,强化“志智双扶”,通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、创业指导等服务,让农民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,成为爱农业、懂技术、善经营的专业人才。同时,要挖掘乡土文化人才、农村实用人才,支持他们传承传统技艺、带动邻里致富。在外部引进方面,需优化乡村创业就业环境,制定人才、财税等优惠政策,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,引导高校毕业生、科技人员、企业家等各类人才上山下乡,为乡村注入新鲜血液。
乡村振兴,既要塑形,更要铸魂。乡村文化承载着中国农耕文明的基因,是维系乡村认同、凝聚村民情感的精神纽带。推动乡村文化振兴,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,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。文化振兴的核心在于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结合。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、人文精神、道德规范,加强对古镇古建、农业遗迹等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,强化对民俗文化、农耕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传承,让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乡村焕发生机。同时,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推进移风易俗,抵制封建迷信,培育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,改善农民精神风貌,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,增强乡村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。
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,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。要牢固树立和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。在农业生产领域,要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,减少化肥农药使用,推广生态种植、养殖模式,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。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,要扎实推进农村“厕所革命”、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、村容村貌提升等工程,让乡村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。在生态产品转化方面,要探索市场化路径,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,让农民从生态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。同时健全生态保护责任体系,落实地方政府生态保护主体责任,引导村民参与,形成人人爱护环境、共建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。
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政治保障,党的力量来自组织,组织能使力量倍增。基层党组织强不强,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。要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,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,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导核心作用。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,使其成为宣传党的主张、贯彻党的决定、领导基层治理、团结动员群众、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力量。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是组织振兴的重要内容,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,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整合乡村治理资源,推进数字乡村建设,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。乡村法治建设是乡村组织振兴的法治保障,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维护乡村和谐稳定,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。
“十五五”时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攻坚期,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机遇期。《建议》为乡村振兴描绘了宏伟蓝图、指明了前进方向。面向未来,我们要牢牢把握战略定位,紧扣核心任务,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以农民增收为目标,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,久久为功、持续发力,让乡村振兴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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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一璞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生导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