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草局立足林草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,做好“增绿、用绿、活绿”文章,坚持运用“林草+”发展模式,全面助力乡村振兴,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。
坚持走“林草+生态扶贫”发展模式。2024年,赤峰市累计聘用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4078人,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为1万元,累计发放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工资4078万元。常态化长效化巡山护林,确保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,同时通过工资性收入增加当地贫困户收入,稳定脱贫人口就业。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实现生态保护和生态扶贫双赢。
坚持走“林草+以工代赈”发展模式。赤峰市林草局将“以工代赈”模式深度融入“三北”工程实施各用工环节。2024年,全市累计带动务工人数2766人,总计发放劳务报酬5110万元。“以工代赈”治沙模式有效激发了农牧民生态建设的“主人翁”意识,实现了防沙治沙质量提升与农牧民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,构建起全民参与、群策群力的防沙治沙新格局,从根本上实现了“人地统一、沙治人富”的协同发展。这种富有创新性的实践,有益于防止脱贫不稳定户、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,也有益于壮大集体经济,为乡村振兴赋能。
坚持走“林草+驻村干部”发展模式。2024年,赤峰市林草局共派驻5名驻村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,通过向乡村基层输出林草力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。赤峰市林草局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,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包联措施,研究通过森林植被恢复费给予3个帮扶村资金30万元,每村各10万元,用于支持帮扶村开展造林绿化及森林抚育。赤峰市林草局领导多次到各帮扶村开展帮扶调研指导,对驻村干部进行节日慰问,全力提供各项支持。驻村干部们始终牢记职责使命,扎根基层,以服务乡村发展、助力乡村振兴为己任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。
坚持走“林草+绿美乡村”发展模式。2024年,赤峰市林草局开展重点区域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工作,按照连点成线,连线成面的思路,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、护路林、护岸林、景观林等建设,大力发展庭院经济,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,形成布局合理、景观多样的乡村绿色生态格局。全市共有9个旗县区69个苏木乡镇121个村庄乡镇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面积2145.26亩。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,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,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,切实推动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相结合,实现绿富共赢的高质量发展的目标。
坚持走“林草+林下经济”发展模式。2024年,赤峰市林下经济产值稳居全区第一。全市累计发展林下中草药种植32.38万亩;种植林下食用菌1.95万亩。市林草局探索发展林下种菌、种药等林下复合经营模式,提升林地利用效率,总结技术经验、培养技术队伍,辐射带动农牧民增产增收。林下经济是林草产业兴旺的重要组成,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。
2024年,赤峰市林草局向8个旗县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,支持12个林场12个项目,所有项目均建设完毕。资金主要用于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,用于发展国有林场林药、林果、林菌、林下养殖、苗圃建设等产业,少部分资金用于改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,培育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等项目。林场的特色优势产业得以发展,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得以改善,同时助力了周边乡村振兴。
2025年,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最后一年,赤峰市林草局将以推动林草产业惠民生为己任,拓展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路径,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工作。